第54章 各怀鬼胎的“合同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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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乔总是大学生,高级文化仁,我就是个小渔民,可担不起貌似合同的大帽子,况且我连初中都没读完,有些字认识我,我可不认识它,不仔细阅读,万一闹出笑话怎么办?”
说话间,沈浪一心二用。
一边见招拆招,一边用余光迅速阅读上面的内容。
阅读到一段小字,沈浪差点骂出声。
根据甲乙双方的一致协商,乙方如果因为个人原因,导致甲方蒙受利益和声誉上的损失,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赔偿。
因此造成的损失。
乙方负责人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
什么叫法律责任,这里面的名堂可就大了。
没有划定的具体责任和义务。
甲方便可以翻手为云,覆手为雨。
瞥见办公室书架上的一本书。
沈浪暗道一声不愧是文化仁。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
1993年,有关部门颁布了这部法律。
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欺诈行为。
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
“他奶奶的!最毒妇人心这句话说得太对了,臭娘们是想送老子蹲大狱!”
上一世,拘留所成了沈浪的半个家。
里面全都是各领域的人才。
做假账的会计,黑心商贩,落马的小佬,盗墓贼,走私犯,倒霉野生动物的小青年……
不是沈浪吹牛。
论起法律条文和判例,专业律师都未必有他门清。
“乔总,我觉得这条有点问题。”
此话一出,乔安妮一颗心顿时提到了嗓子眼。
“那……那里有问题。”
乔安妮花容变色,说话也开始变得磕巴。
“就这心理素质,也想学商业欺诈,切。”
沈浪一本正经地指着合同上的一段内容,说道:“两个月为一个账期,我承担不起吧,能不能一次一结。”
“你呀,真能给我找麻烦,算了,看在石副经理的面子上,那就一次一结吧。”
“这下子,你总该消停了吧?”
乔安妮不快道。
“改完这一条,就没问题了。”
乔安妮一把拿回合同,迅速撕毁丢进垃圾桶。
打开桌子上的大脑壳电脑,噼里啪啦地重新草拟了合同。
拿出打印出来两份相同的合同,再次递给沈浪。
沈浪先使用钢笔写下自己的名字。
又分别在两份合同上按下公章。
“滚吧。”
乔安妮如获至宝地接过合同,翻脸和翻书一样快。
“傻叉。”
退出乔安妮的办公室,沈浪竖起一根中指。
但凡找个专业律师在场。
乔安妮都不可能轻易签字。
离开迎宾楼,沈浪直奔镇上的旅馆。
“兄弟,你是个人物啊,一个人敢和三个人单挑玩命,老子就佩服你这样的狠人!”
刚一进屋,黑哥就给了沈浪一拳。
之后又竖起大拇指。
称赞沈浪当初以一敌三,舍命护村的牛逼往事。
“看黑哥的意思,不用我再额外支付定金了?”
沈浪笑道。
“就凭你小子不要命的劲头,去特么的额外定金。”
黑哥和沈浪都是一类人。
用命换钱的狠人。
惺惺相惜,外加沈浪话中的言外之意。
多几千定金,少几千定金。
全都不算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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